財政部於今年四月修正公布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實施辦法,增訂申請人提供錯誤或不實資料致影響稅則預先審核結果,海關不受拘束。也就是說,海關發現來貨與預審結果不符,可更正預審結果,並按更正後的稅則號別課徵關稅。
基隆關指出,貨物進口前,業者如已正確了解稅則號別,除可預估應繳的進口稅費外,也可知其貨品輸入規定,預先備妥相關資料或向主管機關申請,以利貨物實際進口時可加速通關。
基隆關表示,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制度施行後,該關曾發現有業者申請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時,提供不實或錯誤的貨物資料,疑規避課徵較高關稅等,俟貨物進口抵港後,實際來貨與申報資料不符,該關發現後,便依規定更正改列稅則號別,重新核定應繳的進口稅費。
財政部於今年四月十二日修正公布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實施辦法部分規定。鑑此,基隆關呼籲商民申請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時,應提供正確的貨物資料,以避免徵納雙方稅則分類岐異,另可加速貨物通關,提升商業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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